没有哪个雇员或雇主愿意去想工作事故,但事先了解规则既能保护雇员,也能让雇主避免违规。阿联酋劳动法对工伤和职业病有明确规定。本文依据阿联酋政府官方门户网站(`u.ae`)的“阿联酋工伤补偿”页面,以及该网站发布的《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英文文本,查阅日期为2026年10月25日。
什么是工伤?
根据阿联酋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工伤是指2022年第33号内阁决议附表所列的任何疾病或伤害,或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发生的任何伤害。在住所和工作地点之间通勤途中发生的事故,只要通常路线没有中断或改变,也算工伤。
雇主的义务
| 义务 | 官方规则 |
|---|---|
| 治疗费用 | 直至雇员康复或残疾确定前的全部费用:住院、手术、检查、药品、康复、假肢和矫形器具,以及往返医疗机构的交通 |
| 报告 | 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本土化部报告任何工伤或职业病 |
| 支付补偿 | 在收到确认伤害或残疾的医疗报告后10天内 |
| 工作场所 | 符合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的安全工作场所 |
治疗期间的工资
如果伤害或疾病使雇员无法工作,法律第37条规定:
| 期间 | 工资 |
|---|---|
| 最长6个月,或治疗期更短时至治疗结束 | 全薪 |
| 第二个6个月,或至康复、残疾确定或死亡,以先到者为准 | 半薪 |
永久性残疾和死亡补偿
| 情形 | 补偿 |
|---|---|
| 死亡 | 24个月基本工资,最低18,000迪拉姆,最高200,000迪拉姆,按死亡前最后的基本工资计算 |
| 永久性完全残疾 | 24个月基本工资,最低和最高限额相同 |
| 永久性部分残疾 | 按内阁决议附表确定的残疾比例 × 24个月基本工资,最低和最高限额相同 |
死亡补偿支付给雇员的家属,并按实施条例在受益人之间分配。这项补偿不影响家属领取服务终止金和雇员其他应得款项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不予补偿?
法律第38条规定,经主管机关调查证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雇员无权获得工伤补偿:
- 雇员故意伤害自己;
- 伤害发生在酒精、麻醉品或精神药物影响下;
- 伤害源于故意违反在工作场所显眼位置公布的安全指示;
- 伤害源于雇员的故意不当行为;
- 雇员无正当理由拒绝规定的检查或治疗。
与病假的界限
普通病假,即每年90天,其中15天全薪、30天半薪、45天无薪,适用于非职业性疾病。工伤和职业病适用本文的规则;普通病假请参阅《阿联酋私营部门的假期》。
两个示例
以下示例为假设情形,只应用上述官方规则。实际中残疾比例由官方附表和医疗报告确定。
示例1:造成部分残疾的工伤。 一名基本工资6,000迪拉姆的工人在工作场所受伤。治疗持续8个月,之后医疗报告确认30%的永久性残疾。
| 部分 | 计算 | 结果 |
|---|---|---|
| 前6个月工资 | 6 × 6,000 | 36,000迪拉姆 |
| 其后2个月工资 | 2 × 6,000 × 0.5 | 6,000迪拉姆 |
| 部分残疾补偿 | 0.30 × 24 × 6,000 | 43,200迪拉姆 |
| 核对最低和最高限额 | 在18,000至200,000之间 | 在范围内 |
治疗费用另由雇主承担。本例假定治疗期间工资按同样的6,000迪拉姆计算。
示例2:死亡补偿的上限。 一名基本工资10,000迪拉姆的工人在工作事故中死亡。
| 部分 | 计算 | 结果 |
|---|---|---|
| 24个月基本工资 | 24 × 10,000 | 240,000迪拉姆 |
| 法定上限 | — | 200,000迪拉姆 |
| 应付家属的补偿 | — | 200,000迪拉姆 |
此外,服务终止金和其他应得款项也归其家属。如果其基本工资为700迪拉姆,24个月工资为16,800迪拉姆,则适用18,000迪拉姆的最低限额。
实用要点
- 任何工作事故都应立即告知雇主;雇主须在48小时内向该部报告。
- 保存医疗报告、治疗收据和往来函件。
- 不要无正当理由拒绝规定的检查和治疗;否则会丧失补偿权利。
- 阅读并遵守工作场所公布的安全指示。
- 所有计算都以基本工资为准;请在合同中核对。
- 服务终止金请参阅《阿联酋私营部门服务终止金》。
Royal Golden 不提供法律咨询。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任何个案的决定权属于人力资源和本土化部及阿联酋主管法院。
来源
- 阿联酋政府门户网站,阿联酋工伤补偿 — 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jobs/Sector-of-employment/employment-in-the-private-sector/Work-Injury-Compensation-in-the-UAE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5日)
- 阿联酋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非官方英文文本 — https://assets.u.ae/api/public/content/eb65a60bbff949fa912eddd566613014?v=7174ed78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