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阿联酋并不等于是阿联酋税务居民。有人可能持有阿联酋居留签证却不是阿联酋税务居民,反之亦然。银行、其他国家和税收协定通常看的是税务居民身份,而在阿联酋,证明这一身份的官方文件是“税务居民证明”(Tax Residency Certificate)。本文依据联邦税务局“签发税务证明”服务页面和阿联酋财政部的一则公告,查阅日期为2026年10月24日。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标准由《2022年第85号内阁决定》规定。阿联酋财政部宣布该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适用。《2023年第27号部长决定》规定了适用方式。费用依据《2020年第65号内阁决定》,用于国际协定的证明依据《2023年第247号部长决定》。
个人的标准
联邦税务局规定了三种途径,每种途径各有所需文件:
| 途径 | 主要文件 |
|---|---|
| 停留183天或以上 | 阿联酋身份证,或附出入境记录的护照 |
| 停留90至182天 | 阿联酋身份证和附官方出入境记录的护照,另加在阿联酋就业、经营业务或拥有永久住所的证明 |
| 惯常居所及财务和个人利益中心 | 阿联酋身份证和附出入境记录的护照、财务和个人利益证明、惯常居所证明,必要时还需收入来源证明 |
财政部澄清了三个要点:
- 本人实际在阿联酋停留的所有天数或不足一天的部分,都计入183天或90天的门槛;
- “惯常居所”是本人通常或习惯居住的地方;
- “财务和个人利益中心”是本人工作、个人和经济联系最紧密的地方。
90天途径的确切条件见内阁决定的文本;申请前请对照文本核实自己的情况。
公司
申请证明的公司必须已成立或设立至少12个月。联邦税务局表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和离岸公司不符合申请资格。企业所得税“税务集团”也不是阿联酋税务居民。
公司用于国内目的的文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租约;
- 公司注册证书和公司章程;
- 企业所得税登记号(如有);
- 授权签字人的阿联酋身份证和护照及其授权证明;
- 必要时,公司在阿联酋实际管理和控制的证明。
证明类型
| 证明 | 用途 |
|---|---|
| 用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税务居民证明 | 享受阿联酋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协定的优惠 |
| 用于国内目的的税务居民证明 | 为其他用途证明阿联酋税务居民身份 |
| 盖章的国际表格 | 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表格,由联邦税务局盖章 |
| 商业活动证明 | 适用于持有增值税登记号的人 |
费用
| 项目 | 费用 |
|---|---|
| 申请提交费 | 50迪拉姆,申请被拒不予退还 |
| 持有企业所得税登记号者的证明 | 500迪拉姆 |
| 无企业所得税登记号的个人的证明 | 1,000迪拉姆 |
| 无企业所得税登记号的法人的证明 | 1,750迪拉姆 |
| 纸质副本 | 每份250迪拉姆 |
| 商业活动证明 | 500迪拉姆 |
所有费用必须在提交申请前全额缴纳。
办理时间与涵盖期间
- 电子证明:收到完整申请后10个工作日。
- 纸质副本:缴费后5个工作日。
- 国际表格:10个工作日;如果表格或费用未在30个工作日内送达,则不予办理。
- 证明涵盖一个纳税期或申请人选择的任何其他12个月期间,但不能涵盖未来期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两个示例
这些示例为假设。
**示例1:持阿联酋居留的商人。** 某人持有阿联酋居留签证和阿联酋身份证,在迪拜经营一家公司,过去12个月在阿联酋停留了120天。此人属于90至182天的途径,除出入境记录外,还须提供其业务或永久住所的证明。
| 项目 | 费用 |
|---|---|
| 申请提交 | 50迪拉姆 |
| 无企业所得税登记号的证明 | 1,000迪拉姆 |
| 纸质副本一份(可选) | 250迪拉姆 |
| 合计 | 1,300迪拉姆 |
**示例2:一家本土公司。** 一家三年前注册并已办理企业所得税登记的公司希望取得电子证明:提交费50迪拉姆,证明费500迪拉姆,合计550迪拉姆。
实用要点
- 申请前先取得官方出入境记录;天数据此计算。
- 证明涵盖的是过去的期间,而非未来;每年都必须重新申请。
- 如果您需要该证明来适用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请选择“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类型;联邦税务局分别签发这两种类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
- 持有阿联酋证明本身并不会终止您在另一国家的税务居民身份;各国有各自的规则。
- 银行会在 CRS 表格中询问您的税务居民身份;您的回答必须与事实和您的文件一致。
Royal Golden 不提供税务建议。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建议。
来源
-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签发税务居民证明 — https://tax.gov.ae/en/services/issuance.of.tax.certificates.aspx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4日)
- 阿联酋财政部,关于2022年第85号内阁决定的公告(2023年3月1日) — https://mof.gov.ae/en/news/following-cabinet-decision-85-of-2022/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4日)
-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2022年第85号内阁决定文本(非官方译本) — https://tax.gov.ae/Datafolder/Files/Legislation/Corporate%20Tax/Cabinet%20Decision%2085%20of%202022%20-%20For%20publishing.pdf (经由搜索索引;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