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加勒比国家组织(OECS)是东加勒比小岛屿国家的联盟。多米尼克是2010年依据修订后的《巴斯特尔条约》成立的“东加勒比经济联盟”的成员。该联盟的原则之一是成员国公民的自由流动。
经济联盟成员
根据多米尼克政府的声明(2012年3月20日),六个独立国家参与这一安排: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多米尼克
- 格林纳达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圣卢西亚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宣布的权利
- 根据同一声明,自由流动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 成员国公民可以在任何成员国工作、创业、提供服务和居住。
- 声明称,公民可以进入另一成员国并无限期停留。
- 条约文本禁止在就业、薪酬和工作条件方面基于国籍的歧视。
为什么重要
对于多米尼克国籍持有人来说,这一安排意味着可能无需另办工作签证,就能进入其他几个东加勒比国家的劳动力市场并在那里生活。
实际注意事项
- 这一权利在每个成员国依据该国国内法实施。条约允许成员国在 OECS 最高机构批准下对这种流动加以规范。
- 2012年的同一声明指出,仍有“一些障碍”需要消除。因此具体细节可能因国家而异。
- 我们没有找到说明这一安排中出生公民与投资入籍公民有无区别的官方来源。如果您打算在某个成员国生活或工作,请在规划前向该国移民机构了解其规定。
- 在各国之间旅行时,请携带有效护照或该国接受的旅行证件。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或移民意见。
来源
- 多米尼克政府,OECS 经济联盟最新情况(2012年3月20日) — https://news.gov.dm/news/news-items/oecs-economic-union-update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4日)
-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关于我们 — https://oecs.int/en/who-we-are/about-us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4日)
- 西印度群岛大学,《UWI Today》关于自由流动议定书的报道(2014年7月) — https://sta.uwi.edu/UWIToday/archive/july_2014/article4.asp (查阅日期:2026年10月24日)
